南京离婚律师:夫妻一方出轨,有了向第三者赠与财物的行为,另一方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婚后对财产如无特殊约定,则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一方向第三者赠与财物,实际上就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受侵害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追讨。
【案例】
杨某(男)与官某(女)自2003年结婚后,矛盾日渐增加,感情生变杨某在外经商,收入丰厚,但除了支付日常的开支之外,并没有给家里更多的钱。杨某赚的钱大部分都归自己支配。
从2005年开始,杨某与官某两人感情便已破裂,但两人并没有离婚。2006年,杨某在新加坡经商认识了陈某(女),后来两人恋爱。至2012年,杨某用自己赚的钱在深圳一共购买了三套房产,均登记在陈某名下。
2014年,官某(女)向法院起诉,请求认定杨某向陈某赠与房产的行为无效,要求陈某归还三套房屋。
【离婚律师分析】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赠送给第三者,或者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财产送给第三者,在道德上违反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同时也触犯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分权利。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应属于效力待定,若另一方不同意该擅自处分的行为,则该行为无效。但是婚外情问题的处理一直比较复杂,法院目前在财产的分配上尚没有统一的定论。最高人民法院一度想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增加关于“小三”方面的条款,但是后来出台该司法解释的时候,还是将这方面的条款删除了。1目前对于要求第三者返还财产的案件,一些法院会判决返还全部财产,也有一些法院会判决仅返还一半的财产。
本案中,杨某为第三者陈某买房时,并没有与官某离婚,杨某和官某两人对财产的处分也没有特殊的约定,因此杨某赚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杨某为陈某购房的行为侵犯了官某的权利,官某可以向法院起诉两人,追讨自己的损失。
一些当事人苦于没有证据证明配偶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第三者,不妨尝试通过刑事自诉的方式,起诉自己的配偶与第三者重婚,以通过刑事诉讼的方法进行取证。另外,当事人也可以提交配偶的银行转账凭证,证明配偶将钱转给第三者以证明夫妻财产受到侵犯。
【证据材料】
1.重婚案件判决书:证明重婚的事实。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在庭上的陈述必须属实,如作虚假陈述将承担刑事责任。当事人可以通过刑事诉讼的方法对配偶将财产赠与第三者的事实进行取证,将刑事案件中配偶的陈述作为证据,用于民事案件中。
2.转账凭证、银行流水单:证明银行存款转给第三者的事实。
配偶如果将钱财转移给第三者,原告可以通过银行的转账记录来获得证明。
【法律运用】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物权法》
第一百零六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