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居期间共同购买的房产,购房合同双方签字,虽然没有办理产权证,视为双方共有
关键字:同居期间,共同购买房产,购房合同双方签字,视为双方共有 【案件事实】 原告孙某与被告曹某曾建立恋爱关系。恋爱期间,二人自2008年上半年起至2011年10月止同居生活。2009年4月4日,孙某、曹某(即乙方)与南京百家湖房地产开发有...
关键字:同居期间,共同购买房产,购房合同双方签字,视为双方共有 【案件事实】 原告孙某与被告曹某曾建立恋爱关系。恋爱期间,二人自2008年上半年起至2011年10月止同居生活。2009年4月4日,孙某、曹某(即乙方)与南京百家湖房地产开发有...
关键字:同居期间,购买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房产对半分割 【案件事实】 王某、孙某均系离异。双方于1995年相识,1996年同居生活。2006年5月双方共同购买了位于本市浦口区明发滨江新城某幢某室房屋,2007年7月31日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
关键字:同居期间,共同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平均分割 【案件事实】 原、被告于2008年通过网络相识恋爱,2009年4月8日,原、被告共同出资购买位于南京市六合区××街道××单元××室的房产(共同共有),房产建筑面积113.44平方米...
关键字:同居期间,共同翻建农村房屋,分手后可分割 【案件事实】 原告范某与前妻于2010年6月8日在本院调解离婚;被告毕某系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永合社区五组村民,其与前夫于2009年9月22日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2009年8月份,原、被告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