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探视子女的过程中施加家庭暴力等行为的,法院可剥夺加害人的探视权
南京离婚律师:探视权是没有抚养权一方当事人的重要权利,但是如果在探视的时候,当事人有家庭暴力等不良行为,有害于孩子身心健康的,依据法律的规定,可以剥夺当事人的探视权。 【案例】 谢某与曾某于2015年6月1日离婚,根据双方的离婚协议约定,两...
南京离婚律师:探视权是没有抚养权一方当事人的重要权利,但是如果在探视的时候,当事人有家庭暴力等不良行为,有害于孩子身心健康的,依据法律的规定,可以剥夺当事人的探视权。 【案例】 谢某与曾某于2015年6月1日离婚,根据双方的离婚协议约定,两...
南京离婚抚养权律师:法院判了对方拥有抚养权,我方支付了抚养费,但是对方却总是找借口不让我方见孩子,我方可以采取什么应对措施?当事人的这个困惑,涉及法院判决后探视权不能得到有效执行的问题,这是目前离婚纠纷中的一个常见情况。 【案例】 陈某与莫...